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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

示范区公安消防大队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

2018-07-11 16:41:31 2515


为提升示范区灭火救援能力和整体防灾减灾水平,根据示范区灭火救援的实际需要,按照许昌市消防支队要求示范区消防站尽快投入执勤的指示精神,示范区公安消防大队拟定于2018年10月投入执勤。为满足灭火救援实际需求,经管委会同意,示范区公安消防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队员3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社会招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用工方式

  本次招聘的消防队员与区组织人社局、纪工委、消防大队委托的河南华辰和裕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并派遣到示范区公安消防大队消防队员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应聘战斗员岗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志愿投身消防工作;

4、男性,年龄满18周岁,30周岁以下,身高1.60米以上,退伍军人可视情况适当放宽至35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

6、具备消防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初中以上学历。

7、有志从军报国者、退伍军人优先。

(二)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应聘驾驶员岗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志愿投身消防工作;

4、男性,年龄满18周岁,40周岁以下,身高1.60米以上,具有B照以上驾驶证两年以上驾龄;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

6、具备消防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初中以上学历。

  四、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灭火战斗员22名,消防车驾驶员8名。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区组织人社局、纪工委、消防大队、人力资源劳务派遣合作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实施河南华辰和裕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实施,由消防大队具体负责,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初审、现场考核、政审、聘用、集训”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初审(6月18-7月25日)。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现场对报名人员的年龄、工作经历等进行审核,确定入围现场考核人员名单。

(二)现场考核(时间届时电话通知)。考核包括笔试和体能测试。笔试成绩100分,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体能测试参照消防员体能标准进行,主要对报名人员的身体协调性、体能素质进行测试,包括100米跑,俯卧撑、单杠引体向上三项。

|(三)体检 (时间届时电话通知)。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如成绩相同则共同进入体检环节)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列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四)政治审查 (时间届时电话通知)。 对入围人员进行政治审查,主要内容包括:年龄、户籍、文化程度证明、现实表现及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

(五)聘用 (时间届时电话通知)。根据体检和政审综合情况,确定拟聘任人员名单,并通知拟聘人员参加集训。

(六)集训 (时间届时电话通知)。开展为期90天的岗前培训。主要内容为管理规章制度、法律法规、业务理论、军事队列、体能和技能训练。

六、相关待遇

(一)工资待遇

签订劳动合同(首次两年,以后续签),为队员按月发放工资。参照市区其他消防站合同制消防队员薪资标准,工资由基本工资及岗位津贴两部分组成,由示范区财政保障。                      

1、基本工资。合同制队员基础工资为2100/人/月;

2、岗位津贴。副班长岗位津贴为200元/人/月,班长岗位津贴为280元/人/月,驾驶员岗位津贴为500元/人/月,代理中队长800元/人/月。

3、其他工资。从签订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实行岗位等级管理,共五级,岗位根据工作年限和表现逐级晋升。普通队员为五级岗位,驾驶员为四级岗位,消防部队退役的视服役情况评定为四、三、二级岗位,五级岗位至一级岗位等级工资分别为400、600、800、1000、1200元/人/月;根据月量化和月考核,绩效工资0-600元/人/月;担任执勤任务的,高危补贴500元/人/月。

   工资范围:普通战斗员3100元-3600元,驾驶员岗位根据职级略高于普通战斗员。                                         

(二)保险待遇

为队员依法办理缴纳城镇职工医疗、失业、养老、工伤和大病等社会保险,社会保险个人承担11%,并缴纳人身意外保险。

(三)生活待遇

队员享受24元/人/月的伙食标准,发放统一被装,实行集体就餐、集体住宿、每年安排体检1次。

(四)休假待遇

1、工休假。队员每月休息6天(实行全天24小时工作制)。

2、婚产假。队员结婚当年享受一次婚假,假期10天,。男方在女方分娩第一个孩子的当年,可休陪产假30天。

3、年休假。工作满一年以上的队员可以以依法享受每年5-15天的带薪年假。

七、纪律与回避

   公开招聘工作要坚持原则,规范程序,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的,都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招聘工作要坚持执行回避制度。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示范区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本实施方案由示范区公安消防大队负责解释。

八、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两种形式:

现场报名:

报名电话:17698015158            报名邮箱:169509784@qq.com

   址: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芙蓉大道元鼎国际A座17楼

网上报名:

网址http://v2.rabbitpre.com/m2/aUe1ZiAG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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