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社保经办机构、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做好2017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应用系统年度结转工作,经研究,决定于2017年12月29日18时至2018年1月3日8时进行结转,期间暂停除原新农合之外的所有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原新农合在院人员仍按原年度结转流程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年度结转准备工作
(一)做好政策参数维护工作
12月26日前,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将2018年度需变更的政策参数(如记帐利率、缴费比例、报销比例、医院等级等),以书面形式上报电子政务中心。
(二)做好医疗费用结算工作
12月26日前,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通知医疗保险定点单位,于12月29日18时前,将原城镇居民医保所有在院人员做出院处理,并打印结算单。
(三)做好下年度参保人员的信息录入及审核工作
12月29日18时前,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将2017年度参保的人员信息录入系统,并完成“到账”及“到账确认”操作。
(四)做好结转后的核对工作
年度结转完成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年度为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所有业务,将按新政策执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须安排测试人员,认真核对年度结转后的各项数据及程序应用,发现异常,及时通知市电子政务中心。
二、做好年度结转值班工作
年度结转期间,各县信息中心应安排好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在年度结转期间,不得擅自离岗和中断联系,应积极做好年结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三、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各社保经办机构、信息中心、医疗保险定点单位应做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年度结转宣传解释工作。
电子政务中心联系人 :郑炜
东软公司联系人:闫颢元 李兵
联系电话:2620759 2628706
许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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