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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

关于做好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结转工作的通知

2017-12-27 09:43:23 1993


市直各社保经办机构、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做好2017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应用系统年度结转工作,经研究,决定于201712月2918时至20181月38时进行结转,期间暂停除原新农合之外的所有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原新农合在院人员仍按原年度结转流程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年度结转准备工作

)做好政策参数维护工作

12月26日前,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将2018年度需变更的政策参数(如记帐利率、缴费比例、报销比例、医院等级等),以书面形式上报电子政务中心

)做好医疗费用结算工作

12月26日前,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通知医疗保险定点单位,于12月2918时前,将原城镇居民医保所有在院人员做出院处理,并打印结算单。

)做好下年度参保人员的信息录入及审核工作

12月2918时前,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将2017年度参保的人员信息录入系统,并完成到账”及“到账确认”操作。

(四)做好结转后的核对工作

年度结转完成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年度为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所有业务,将按新政策执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须安排测试人员,认真核对年度结转后的各项数据及程序应用,发现异常,及时通知市电子政务中心

二、做好年度结转值班工作

年度结转期间,县信息中心应安排好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在年度结转期间,不得擅自离岗和中断联系,应积极做好年结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三、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各社保经办机构、信息中心、医疗保险定点单位应做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年度结转宣传解释工作。

 

电子政务中心联系人 :郑炜

东软公司联系人:闫颢元 李兵

联系电话:2620759 2628706

 

 

                 许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2017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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