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工作面临重大历史机遇
我认为,对就业工作而言,最大的历史机遇就是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一个新判断、一个新定位”。十九报告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同时,十九大报告在“就业是民生之本”的基础上,将就业定位为“最大的民生”,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新判断、新定位为就业工作标明了方位,指明了方向,是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工作的行动指南,为做好就业工作提供了重大的历史性机遇。
统筹谋划和全面推进就业工作
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提高就业质量和人民收入水平,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的就业。我认为,报告提出的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就是今后就业工作的目标任务。
当前,要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分步走的战略部署,尽早明确并细化分解就业工作的目标任务。一是从现在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要针对就业的多重交织矛盾,着重解决就业的总量矛盾,让劳动者能够更加全面、广泛地参与劳动,耕者有其田、业者有其岗、劳者有其位,做到“业有所就”,实现“全面就业”的目标。二是从2020年到2035年的第一个阶段,要围绕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着重解决就业的不平衡不充分等结构性矛盾,让劳动者实现人岗匹配、劳有所得、劳有所保,做到“体面就业”,实现“高质量和充分就业”的目标。三是从2035年到2050年的第二个阶段,要围绕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远大蓝图,着重解决就业的深层次矛盾,让劳动者在劳动中有更多获得感、满足感、幸福感、自豪感,使劳动成为劳动者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和有效途径,做到“光荣就业”,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的目标。
突出解决就业重点问题
十九大报告提出,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与此相适应,新时代我国就业的主要矛盾也正在发生根本变化。就业总量矛盾已不再是主要矛盾,人民对美好就业的向往与不平衡不充分的就业之间的矛盾已逐步发展成为就业的主要矛盾。
就业不平衡不充分等结构性矛盾作为就业的主要矛盾,不平衡主要反映在地区、城乡、产业、行业、职业、男女、户籍、学历、公有和非公经济、单位类型等之间的就业有差异。如2016年,我国城镇化率为57.35%,而城镇就业比重仅占53.4%,城镇就业仍然滞后于城镇化进程;三次产业比重为8.6%∶39.8%∶51.6%,而三次产业就业比重为27.7%∶28.8%∶43.5%,产业就业结构亟待优化;16岁以上男女人口比为50.6%∶49.4%,而男女就业比为57.1%∶42.9%,提高女性就业仍有较大空间,等等。不充分主要表现为工作时间的不充分、劳动报酬的不充分、社会保障的不充分、调换工作及兼职的不充分,等等。
研究建立就业质量监测评价指标体系
关于就业质量的衡量应是全方位、多维度的。考虑到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迫切需要及当前工作实际,建议借鉴制定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的做法,研究明确就业质量监测评价指标的范围及其权重并积极开展试算试测,力争尽快出台既结合我国国情,又符合国际就业惯例、可量化可考核的就业质量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国家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司副司长 彭永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