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深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实效,促进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就业,特面向许昌市内各院校(含省管驻许院校、民营院校)招募开展就业创业服务合作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对象
许昌市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院校,包括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等。
二、招募方式
坚持自愿申请原则,有意向的院校需提交申请书及申请资料。
三、合作要求
1、合作院校积极会同许昌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在合作院校联合开展就业指导、人才招聘、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社会保障卡、就业见习等就业创业服务工作。
2、合作院校联合开展创业培训,需提供创业培训教学场地和必要教学设备,有专人负责教学场地和设备管理等工作。
3、合作院校根据学生自愿组织学员参加创业培训课程。课程分为:产生你的企业想法(GYB)培训、创办你的企业(SYB)培训和改善你的企业(IYB)培训。
4、合作院校需要根据创业培训工作流程,安排专人跟班管理,严格执行创业培训有关标准,加强课堂管理,保障学员到课率及培训教学质量。
四、联系方式
就业创业服务科
联系人:王老师 曹老师
联系电话: 0374-2623523 2621520
邮箱:xcsggjyfwzx@163.com
许昌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