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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指南

职业技能培训办事指南

2018-08-29 14:54:06 1788

事项名称:失业人员技能培训

设定依据:根据《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和许昌市财政局、许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许昌市职业技能(创业)培训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许财社[2009]17号)

申请条件:失业职工

办理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就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地点:许昌市创业服务中心许昌市劳动就业局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8:00-12:00,下午    15:00-18:00(夏季)14:30—17:30(冬季)

联系电话:2621590

培训流程:失业人员在窗口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登记→按失业人员所报专业,通知失业人员到培训单位报送个人信息资料。→认真审核培训单位所报培训资料,确认无误后上报局领导及财政部门,并通知培训单位按时开班。→培训期间,不定时抽查培训单位的学员到课情况,每期抽查不低于三次。→对县(市、区)就业训练工作定期指导监督,及时处理培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传达上级部门对培训工作的指导及文件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