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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指南

职业指导办事指南

2018-08-29 14:54:27 1815

事项名称:职业指导
设定依据: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四章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合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六)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申请条件:年满十六周岁、法定退休年龄以内的合法公民;在工商、税务等部门取得合法手续的用人单位。
办理材料:求职需持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招聘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和详细招工简章
办理地点:许昌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7:00

联系电话:0374-2621520
办理流程:1、了解求职者就业失业状况、基本素质情况(包括文化程度、专业技能等)、择业愿望等。2、诊断求职者在择业愿望、求职方法、自身素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3、提供劳动政策、市场供求状况等方面的信息,使求职者充分了解市场择业现状。4、帮助设计求职计划,辅导求职方法。5、根据需要为求职者进行职业能力、个人素质测评,建议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