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许昌市个体私营经济协会
关于深入开展“增加一个就业”暨梦想启航
就业见习岗位募集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个体私营经济协会:
就业见习是组织高校毕业生等青年进行岗位实践锻炼的就业准备活动,是帮助他们积累工作经验、增强实践能力、促进实现就业的重要举措。按照河南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指导中心《关于转发中个协<关于深入开展“增加一个就业”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豫个私指办〔2023〕7号)要求,进一步推进就业见习工作,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升就业能力,决定在全市深入开展“增加一个就业”暨梦想启航就业见习岗位募集活动,现将有关通知要求如下:
一、提高认识,周密安排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就业是最大的民生。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强调,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创业。要充分发挥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工作力量,动员有意愿私营企业参与就业见习,积极开发见习岗位,全年募集就业见习岗位5000个以上,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供充足见习机会,提高就业见习的规范性、知晓度和吸引力,帮助更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通过见习积累经验、及早就业。
二、加强宣传,精心组织
要充分利用各类新媒体,大力宣传“增加一个就业”相关活动,加强面向私营企业的宣传动员,提高就业见习政策的知晓度,针对见习单位的主要支持政策如下:
(一)补贴政策。私营企业申请成为见习单位,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失业青年参加见习,可申请3-12个月的见习补贴,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的70%,对留用见习期满人员比例达到50%以上的,补贴标准提高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我市当前最低工资标准有1800元和2000元两种,市区、长葛市月最低工资标准2000元,禹州市、鄢陵县、襄城县月最低工资标准1800元。年度吸纳见习人员超过一定规模,留用率达到规定标准的就业见习单位还能申请成为就业见习示范基地,给予5-1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二)申请条件。在我市注册登记的私营企业,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具有一定发展潜力和产业规模,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能持续提供一定数量的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技术岗位或提供有助于高校毕业生积累经验的一般性工作岗位;有专门的见习指导人员、完备的见习计划及考核制度,按时支付见习人员生活补贴,并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期满可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留用参加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
(三)申报流程。用人单位申报成为就业见习单位,可直接登陆“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进入“单位事项”,在“就业见习”-“就业见习单位及见习岗位申报”中上传两表一证(即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申报表、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年度计划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即可办理。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公布后,见习单位可定期通过系统申请补贴。
需要说明的是,就业见习属于就业准备活动,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见习人员不属于见习单位在岗职工和从业人员,不缴纳社会保险,但需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险。见习期限为3至12个月,见习时间低于3个月不给予补贴。见习期满企业可选择解除协议,也可签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留用。
三、扎实推进,搭建平台
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个体私营经济协会要加强与私营企业的对接,通过报纸、官网、公众号等媒体发布见习岗位信息,多渠道搭建见习供需对接平台,畅通岗位募集渠道,原则上每季度要面向社会发布一批就业见习岗位,每月组织开展就业见习专场招聘活动,既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提升就业能力,又保障私营企业用工需求,落实就业见习补贴政策,减轻企业用工成本。
联系方式:
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张 涛 2621520
市个体私营经济协会:郭莹莹 2977089
许昌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许昌市个体私营经济协会
2023年4月3日